2010年2月5日星期五

蠢人才會以天下為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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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不是獨立個體,它來自人也行使在人。一筆鉅大的財富,前後兩單官司,那人難道看不出首宗官司背後的巨大力量?

怪只怪那人是利慾薰了心,首二十億得來太容易了,便以為繼後的一千億也不會太難。又或者是他自己卜了卦,以為天命在他,卻不料他騙人的技倆連自己也騙倒了。

當然,背後的律師團肯定在推波助瀾,這群靠打官司吃飯的訟棍,自然會說盡好話,說甚麼贏面壓一,縱使輸了也沒有甚麼損失之類。他的親人下屬呢,自然也競相抬轎,因為贏了就可以揩無限的油水;輸了,也不關他們的事。由此你知道,這笑面神棍,說是死在自己的貪婪,更可說是死在圍繞在他身旁的一群小人手上。

可悲可笑啊,亞洲女首富在她的官司裏險些翻船,最後因為一些原因而勝訴。神棍為甚麼不明白中間的凶險處?

假若說事實是一種力量,公眾利益又是一種力量,法律,還是會倒向公利那邊的。以個人之力去衝擊整個統治機器,悖逆民情輿論,最終只會落得身敗名裂,為天下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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