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18日星期一

噢,那女律師在說甚麼?

.
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,說要和鄭汝樺對話。據說鄭汝樺願意了,只是警方基於安全理由不認同,結果對話沒有出現。

反高鐵者很不爽了,說鄭汝樺荏弱、閃縮,打勝仗卻不敢面對群眾,落荒而逃。

這些煽情話來自一些書讀得不多,入世未深的年青人不出奇,但出自一個網絡走紅的 28 歲女律師卻令人驚訝。

稍為成熟的人都知道,民主議事制度,就是要找代表為群眾說話。那些號稱得到全港六成選民支持的泛民議員,在議事庭內提出問題,就是你們的代言人了。官員回答詢問,也就等同回答了反高鐵人士的問題一樣。除非你們認為那班議員是廢柴,根本不能代表你們。

週末夜,我見到的是劇烈的肢體碰撞與衝擊。我更見到一些滿臉稚氣,思維明顯蒼白,卻又洋洋得意的面容,當然還少不了那個飛來的水樽。

你們要求鄭汝樺站到你們的台上?誰敢保證那裏飛來了一雙臭鞋,一個拾文銀,甚至一個垃圾筒?

在一個火紅的示威場面,要求官員走到群眾裏對話,只是一種街童文化、情緒宣洩,是毫無意義,甚至可能把事情弄得更糟的舉措。

又聽說鄭汝樺是有邀請反高鐵大聯盟的頭頭到立法會內對話的,但卻被拒絕。那當然了,這班人根本就不要甚麽對話,他們要的,只是公審、羞辱。

傻仔才會上你們的當。但卻有,一個傻婆律師寫出這樣的話。水平,跟那身為港大碩士生的陳巧文一樣 ................. 的低!
.
.
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