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柏豪原文:
「今天不小心把心愛的水杯打碎了 事後我用了十五分鐘去細心欣賞 發現打碎了的玻璃碎 竟然比起平日那個形態更美 然後我再用了十分鐘去打掃地方 再為其拍照 這短短的三十分鐘 算是今天我思緒最安穩的時間 打碎了的水杯 是我今天看過最美好的東西 而那水杯著地的那一聲 是聽過最美好的聲音 原來人生覺得最爛的事情 也未必是最糟 因為最糟的 可能一直就在眼前而未曾發現 又或者根本就是自己 我想我找到了答案」
文章立意其實很不錯,是對人生常態,一般人認同的信念與價值來一次反思。周柏豪說用小年三年級的文字寫,無妨,唐代詩人白居易也是用字求淺,要做到老嫗皆懂,簡明的文字載以深刻的道理,才是詩歌的王道。
當然這短短百來字,仍是有瑕疵的,像「打碎了的玻璃碎」是冗贅了,寫「打碎了的玻璃」就是了。說水杯著地的聲音動聽也是過度和失實形容,因為在摔破東西的一刻,是人都會心裏抽緊一下,該不會享受那清脆的迸裂聲罷。
陶傑說這段文字值五十幾分,也算是靠譜的,但說題材無聊卻是粗疏評斷,只反映了他挾才子之名對後輩的輕蔑。至於那任教中文科的補習社導師,不見名目不見經傳,看不到他有甚麼著作傳世,說周柏豪這篇是爛文,當是自高身價之論。一個以考試為導向的教匠,你認真聽他的,就是太傻了!
27 則留言:
估唔到校長都抽左佢一抽喎,哈哈。
校長評分之嚴謹及專業,對網友眼中真係有錢落袋,周柏豪有著數啦。
我覺得篇野都可以吖
不過玻璃碎唔駛用十五分鐘嚟細心欣賞啩 ^^
之前因為朋友介紹都有看過,只覺有些地方如校長所講,累贅了,但絕對不至到大家所講的那麼差/噁心/裝模作樣之類。
只可以說針對/輕言侮辱從來都比讚賞來得容易出口。
校長:
最糟就係佢隻腳流緊血,不過佢唔知道!嘻嘻!
哈哈~正呀!
佢就可憐d,俾人放上枱,電視報紙都抽佢水
校長︰
一路以來讀你的文章,得益非淺。
但這篇真係恕不認同你的睇法。
呀,其實D網友都幾無聊,簡簡單單的生活記事都可以拿出來大造文章=,=
我覺唔錯喎,有感而發,fb本身就是個人抒發
明星偶像黎講, 這個水平ok啦!
那水杯著地的那一聲
是聽過最美好的聲音
臨死發聲 。。。。。!
很有 Jack London 名詩的變調
寧化飛灰,不作浮塵。投熊熊烈火,光盡而滅。不伴寂寂朽木,默然同腐。
I would rather be ashes than dust, I would rather my spark should burn out in a brilliant blaze, Than it should be stifled in dry rot.
有冇槍手?
幾好吖。(因為我嘅水平都係同佢差唔多囉^^)
我個人對別人嘅Blog文要求唔太高,只要唔係完全冇認知意義的話,我都唔會覺係爛文。至於出現不通順、有錯別字,其實大家間中都有啦(除非好小心proof read過先出街啫),所以,唔太離譜的話,我都會接受架。
鹿米:
佢真係唔差架,能作這反思,後生仔算難得架喇!
大頭哥:
kekee, 鍾意影相就難講喇,我以前影對鞋,都舞咗成粒鐘!
無糖:
全城愛插,插人嗰時個個都自我膨脹,哩個文化大行其道咯!
佛爺:
佢係俾人插到流血咋,陰功!
minor:
後生仔真陰功,搞到佢見到水杯就周身唔聚財!
Coffee:
唔緊要,咸魚青菜各有所好嘛!
馬田:
依家人人可以當別人係玩具,一話插咯,就惟恐落後。其實插佢班人,十個有八個係白丁,叫佢自己寫篇出黎都寫唔到喇!
卡卡:
係咯,我喺自己個博寫吓感受啫,我又唔將文章上報上論壇,你貢埋哩嘈之巴閉做乜?
女女:
係呀,唔錯架喇!
inner:
就是!那是存在的另一種態勢,是逆世俗而行的人生觀照。那補習〝名〞師,識條 plen!
Eben:
博裏文章點都不能視之為爛文,除非你標榜自己的博是文以載道的時事博。一般寫博是抒發吓感受,我唉吓自己無聊吓都俾人插?即係我對住個海唉吓發吓呆就話我傷春悲秋?唔係化!
校長︰
校長對年青人很包容,文中可見鼓勵之情洋溢。
而我想講的是,周柏豪係創作人,作曲填詞人,即唱作歌手,所以我將他看高了一線,不是一般偶像明星,亦不是我這類寫篇博都可能語病多多白字錯字連連,但志在抒發的人。
周柏豪填詞作曲,作品不少呢,總之點都同賣文為生拉上些關係,所以我由此才認為他的文字應該很好才是哦。
這個孩子很年輕?要否去古文教育後之新一代?很英文化的中文,的的了了等砂石稍嫌太多,內容顯見有深思過,年輕人能從生活多想多思,值得鼓勵,我認同。現在社會真搞鬼,人家的閒時語也能作新聞看,直是吃飽撐著等大便。
Coffee:
嗯,明白。此文若當作歌詞看,真可以說是太質木無文的。他這意念很難入曲,入了曲也難以令他的妹妹仔歌迷瘋叫,是因為偏近哲理,不合市場!
阿貓:
他二十八了,十二三年前唸中四罷,該還是有範文考試的年代。
後進要寫好文章,真要多讀多背誦古文,絕不能羅范椒芬那一了混人的爛調。
香港人好似怨氣好重,丁點小事都嘈一餐?又唔喺會考作文,有啲唔通順唔出奇吖。
哈哈,其實佢已經寫得好過我好多囉!不過我有一樣掂過佢,就係我識用標點符號,雖然有時會用錯!
同意 Inner
作曲作詞作文都可以有槍手!
咬文嚼字,真有意思!
劉sir評作文出名字字鏗鏘,簡潔有力,幫佢改文喎,周生真係執到咯~ :p
從上文下理去看﹐下句是「竟然比起平日那個形態更美」﹐所以「打碎了的玻璃碎」應是筆誤﹐那兒的「玻璃碎」如改回「玻璃杯」﹐整句說話便通了。
Eric:
好管閒事咯,仲有以前啲細路阿嬸遇事都唔係幾出聲,哇,依家惡到哩,乜都嘈一餐,寬容、忍耐乜都無晒咯!
Arma:
周小弟連哩樣嘢都潮咯!我同你都做得佢阿爸,用標點當然係正路喇!
10:43 匿名:
咁哩樣都真,連論文都有喇,有啲所謂教授連學生嘅嘢都抄埋,乜都夠胆死!
嘿嘿:
係我啲職業病咯,退休後哩就改行,撚雀為生 XDDDD
萱:
Shu shu shu, 師傳面紅咯,博界太多高手喇!
文少:
對對,「打碎了的玻璃杯」就合理多喇!
坊間熱談,終於看見這篇文章的真面目,比我想像中好,也不至於是三年級的程度。
是,中三程度不可能作這樣的反思。哩個世代,揶揄別人,圍揼圍插已經成了風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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