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高官在疫情火辣時出席生日飯局,與初步確診者有接觸,結果搞出個大頭佛,大棚人要送去竹篙灣檢疫。
林鄭記招梗係批評哩班高官喇,仲話對徐英偉好失望。記者問佢作為最高領導,需否為今次事件負責。佢就左閃右避喇,話如果特首要負責,班高官咪自己唔駛負責?
咁嘅反應,明顯犯上低水平思維的簡單二分法邏輯謬誤。
班高官要負責,固然。但作為阿頭,你唔駛負責?講咩!像你冇去 brief 班官,要謹行慎步,要保持敏感,有可能踩紅線的事避免去做。譬如去一啲極有立場人士,或者江湖人物的俾面派對。其實之前已有發生過類似事件,但林鄭似乎就沒有汲取教訓。
下屬管唔好,你冇責任,唔通係下屬嘅下屬責任?一隊波打得差,係咁輸波,第一個被問責,甚至要炒嘅係球員?非也,係領隊,教練呀!
林鄭你又一次卸膊,幾十萬月薪,就係俾你一次一次咁犯錯?一次一次咁抵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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