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師被釘牌,應有之義。葉建源廢噏都慣了,不意外。接著有個甚麽資助小學校長會理事孔偉成,說教育界一向提倡給學生機會,為甚麽不給涉事黃師改過機會。
啊,潛台詞即是,姓孔的認同那老師犯錯,ok, 收到。但以給學生改過機會去立論給老師同樣機會,何其冇腦!
學生是小童,老師是成人,等同嗎?學生未成熟,犯錯是自然而有的事,老師好歹成熟了罷,社會一般期望都不要犯錯,怎麽等同?
應該給成年人機會,那麽殺人者不要被囚好了,傷人及盜者不必抵罪好了,騙子強姦犯,性侵學生的淫師也不要判罪,要給機會改過,行了罷。
蠢人爛人之多之廢,真的於今尤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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