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果是國內定的,香港沒有主導權,特區無話可說。但觀乎特區政府的通關人數口風不斷轉變,似乎又不是由國內決定。
理論上講,港康碼與粵康碼既能互通,只要機制運作良好,有多少港人北上,風險係數都一樣。但政府中人無膽色,邏輯混亂,自然弄得不倫不類。搞甚麽優先,恩卹只反映他們的官威心態和缺智,因為要甄選,必然需要天量行政工作,而且必定出現不滿和爭議,不是添煩添亂是甚麽?
要一下子全開放,關囗設施,包括民生,交通的承受能力可能因封關太久而應付不來,那麽有序增加是可以的,但方法不是自找麻煩的甄選,而是採用類似控制道路汽車流量的車牌雙單日制。
把一個月分成三等份,10,10,10 日或10,10,11 日,每等份只容許三個字頭的身份證持有人通關北上,人數便可控制在有意北上的總人數三分之一內,大大紓減通關初期的壓力。至於由 1-9 (若有 0字頭開始的身份證號碼,就在最尾等份設四個字頭 ) 那幾個字頭放在第一,二,三等份,則由政府抽籤決定。譬如說,可能抽了第一等份 2,5,9,第二等份是 1,4,6,第三等份是 3,7,8,0,假設一月通關,1/1 至 10/1 只容許身份證號碼頭一個字為 2,5,9 的人通關,如此類推。而為了避免這等份的市民集中在頭幾天通關,更可把該十日再細分2字頭的第一四七日, 5字頭的第二五八日,9字頭的三六九日,第十日則全開放予所有人。
這種方法可避免申請和批審的工作,也公平。因為甚麽人都會覺得自己有急切理由北上,都會比別人更必須,去設定優先類別只是製造差異與傷害,自找麻煩。
若整個家庭通關,則可獲批准一位家長帶同兩名未成年子女。至於學童通關,則全時段批准。如此該可解決大部分問題。
當然,不設限制的全開放最好,但政府若沒有膽色,就退而求其次。希望在三等分通關機制一個月後,就可以恢復全面通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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