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布係公司,機構,團體的官方正式消息發放。就算個人用,都不是用在避責,或詆毀別人之上,你可以宣布愛某人,但你不可以宣布我要逃亡,或者宣布某某人係一個仆街。許智峯只係一個孭住簿的被告,違法棄保潛逃,你用堂而皇之的「宣布」去形容他的著草行為?